作者jerryman (sorry baby)
看板Salary
標題Re: [問題] 公司的專案是否可放棄?
時間Tue Aug 6 18:58:14 2013
請問各位,小弟日前找到一家薪水很不錯的公司,下星期一報到 今天提了正式離職,之後,老闆跟我談的時候,她桌上放了一支手機說她有錄音 然後就開始講 叫我不准走的事情,還挺大聲的,但我都是好好跟他講 大意大概是,為什麼你要走,再過一兩個月專案就結束了,結束再走之類的話 然後我說新公司叫我下星期一報到阿 薪水四萬多 我這裡薪水23000 老闆說 "那是你家的事情,你自己解決,你這裡反正就是專案弄完再走 ERP何時可以上線?" 我說 "什麼時候上線不是我能決定 員工沒練習我也白搭阿, 什麼時候上線我根本無法回答你" 我身上又揹了另外兩個專案 我現在的問題是 1. 未滿一年照勞基法走,我如果要離職,是要十天前告知 但是我今天告知了 (也寫信) ,到這星期五離職也不過四天 那我該怎麼做?? 2. 如果滿十天,我跟新公司談說下下星期一報到,這樣一來就超過十天 只要我做了這個動作,就算公司告我損害賠償也告不起來是嗎?? ( 公司花錢買ERP,弄一些專案,我沒完成,會不會告我損害賠償?) 重點是,公司說沒人跟我交接阿,也不幫我提高薪水! 那萬一告了怎麼辦!? 3. 離職證明的部分,因為我還沒跟新公司問說需不需要離職證明 我怕離職證明她們不開!,又會跟新公司講我一堆壞話 我該怎麼辦?? 這幾個問題有辦法幫我解答嗎?? 謝謝各位
※ 引述《jerryman (sorry baby)》之銘言: : 其實小弟為了國考答應了這家公司低薪 (23000) 的工作 : 工作內容是導入鼎新的ERP,其實還未導入完畢,大約只到70% : 導入之前也做了一些流程改善 (目前只有我有能力維持,因為流程是我建出來的) : 日前跟公司的高層鬧得不太愉快,不過小弟國考也要放棄了 : 如果我放棄國考,我就沒有在這家公司的理由了 : 公司高層曾經有跟我說過一句話 : "你的工作太簡單了,只要外面派個三個人就可以頂你的工作了" : 其實套這句話,我相信如果我離開了,公司應該也有能力去找人來繼續接ERP專案吧? : 如果是各位大大,你們會繼續留在公司完成ERP專案嗎? : 還是就這樣離開了..讓公司自己去處理? : 就這樣離開,感覺很缺德.....有什麼建議嗎?.. : ( 小弟身上不只背ERP專案 還有其他三個不算小的專案,只是ERP是最大的專案) ><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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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ta29:時間到沒找到人來交接是他們的事情 08/06 19:12
→ motan:還是延到10天後吧 08/06 19:14
推 ttmaniac:10天後走就對了,舊公司不找人不是你的責任。 08/06 19:27
推 nixojov:建議十天再走,再者,工作未完成的事,需提離職時,寫好交 08/06 19:28
推 ttmaniac:只是你當初應該事先告知新公司10天的事情,現在變成你還 08/06 19:28
→ ttmaniac:要再和新公司解釋了。 08/06 19:28
→ nixojov:接文件,給予老闆,檔案也留著,以便以後有爭議,方便說明 08/06 1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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